【mygonews編輯部/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為積極輔導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即海砂屋)善後處理事宜,於98年10月2日公告修正「台北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自治條例」,針對民國84年1月23日前已申報勘驗,經鑑定屬高氯離子混凝土之建築物,採取稅捐減免、容積獎勵及補助費等方式,輔導民眾進行修繕補強與拆除重建事宜。
為明確規範實行細節,針對本自治條例之鑑定原則、專案核准容積放寬的一定期限與容積計算方式及應加勁補強或防蝕處理之指定期限等處理辦法,訂定「台北市政府辦理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善後處理準則」共8條,業於99年5月25日經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將於近期發布施行。
台北市建築管理處處長王榮進表示:海砂屋建築物及土地均屬私權範疇,其補強或重建,大多因建物所有權人意見分歧,雖多次協調仍難達成共識。
本準則發布實施,除海砂屋鑑定原則及專案核准放寬容積重建之計算方式訂有明確規範外,對於未於公告日起5年內申請重建者,容積放寬比率將每年減少百分之五,折減後之放寬總額以不低於百分之十為原則,期使所有權人儘速協議拆除重建事宜。